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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稅是誰幫你扣的?代徵人、繳納期限與收據,照法條講一次 — 問問貓複委託美股開戶選哪家

一、先講結論

賣掉台股,對帳單上那筆「證交稅」不是券商的收入,券商只是法律指定的「代徵人」——幫國庫收、隔天繳進去,而且必須給你收據。

搞懂這件事有三個好處:知道錢去哪、知道收據長什麼樣、知道算錯要找誰。 這些全都寫在「證券交易稅條例」裡,以下照條文講。

二、稅率:誰付、付多少

條例第 2 條:

證券交易稅向出賣有價證券人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左列稅率課徵之: 一、公司發行之股票及表明股票權利之證書或憑證徵千分之三。 二、公司債及其他經政府核准之有價證券徵千分之一。

三個關鍵字,逐個拆:

  • 「向出賣有價證券人」:只有賣方繳。買進不課證交稅。
  • 「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按成交金額課,不是按你賺多少。賠錢賣一樣要繳。
  • 稅率:股票千分之三(0.3%)。

賣出 NT$100,000 的股票,證交稅就是 NT$300,跟你這筆是賺是賠無關。這是台灣證券交易成本結構裡最大的一塊——比多數券商的手續費還高。

三、誰是「代徵人」

條例第 4 條列得很清楚:

本條例所定證券交易稅代徵人如下: 一、有價證券如係經由證券承銷商出賣其所承銷之有價證券者,其代徵人為證券承銷商。 二、有價證券如係經由證券經紀商受客戶委託出賣者,其代徵人為證券經紀商。 三、有價證券如係由持有人直接出讓與受讓人者,其代徵人為受讓證券人;經法院拍賣者,以拍定人為受讓證券人。

對一般人而言,適用的是第二款:你在券商下單賣股票,那家券商(證券經紀商)就是代徵人。

第三款則是很多人會踩到的地方:私下把股票直接轉讓給別人時,代徵人是「受讓證券人」,也就是接手的那一方。沒有券商介入的股權移轉,不會有人自動幫你處理這件事。

四、什麼時候繳、要給什麼收據

條例第 3 條:

證券交易稅由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按規定稅率代徵,並於代徵之次日,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之。

代徵人代徵稅款後,應掣給規定之收據,交與證券出賣人。但證券經紀商為代徵人者,得按月以交易對帳單為之。

兩件事:

  1. 時間:交割當日代徵、次日繳進國庫。這也是為什麼證交稅會直接從你的交割款裡扣——它跟交割是同一天的事。
  2. 收據:代徵人要給收據;但券商可以用「按月的交易對帳單」代替。所以你不會每筆收到一張稅單,月對帳單就是你的完稅憑證

同條還要求代徵人把每日成交明細(出賣人、證券名稱、數量、單價、總價、稅額等)列成清單,於次月五日前報給稽徵機關。也就是說,國稅局那邊有一份對照資料。

五、算錯或沒扣,會怎樣

條例對代徵人有實質責任,不是形式規定。

第 9 條之 1:

代徵人違反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不履行代徵義務或代徵稅額有短徵、漏徵情形者,除責令其賠繳並由該管稽徵機關先行發單補徵外,另處以應代徵未代徵之應納稅額一倍至十倍之罰鍰。

第 10 條則針對買賣人本身:

有價證券買賣人違反本條例規定,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逃避稅負者,各處以應納稅額二十倍之罰鍰。 代徵人有前項同一行為者,加倍處以罰鍰。

還有一個冷知識:代徵人依法按時完成代徵義務,可以拿到代徵稅額千分之一的獎金(第 8 條),但每一代徵人每年以 NT$2,400 萬元為限。這是制度設計,讓代徵這件事有誘因被做好。

六、實務上你該做什麼

  1. 對帳單留著。 券商的月對帳單在法律上就是你的證交稅收據,要用時(例如核對、爭議)拿得出來。
  2. 自己算一次驗算。 賣出金額 × 0.003 就是證交稅(一般股票)。跟對帳單對不上就去問券商,不要放著。
  3. 搞清楚「手續費」和「證交稅」是兩筆。 手續費是券商的收入、可以談折扣;證交稅是法定的,任何人不能打折。看到廣告說「稅費全免」,要問清楚免的到底是哪一筆。
  4. 私下轉讓股票要特別小心。 依第 4 條第三款,代徵人是受讓的那一方,沒有券商會自動幫你處理。這種情況請先洽稅捐稽徵機關確認流程。
  5. 特殊情形另有規定。 當日沖銷有減半的特別條文、債券與債券 ETF 有停徵條文,都在同一部條例裡,見站內延伸。

七、一句話結論

證交稅是賣方按成交金額繳的法定稅,券商只是代徵人;交割當日代徵、次日繳庫,月對帳單就是你的收據。 知道這條路徑,你就能自己驗算、也知道出問題該找誰。

站內延伸:當沖減半的條件見當沖證交稅減半的四個條件,債券 ETF 的停徵落日見債券 ETF 的證交稅停徵

本文整理現行法條文字,屬於規則說明,不構成投資或稅務建議;個案適用請洽稅捐稽徵機關。


實查:2026-09-11

資料來源(本日 VPS 直讀原始頁面):

  • 全國法規資料庫「證券交易稅條例」全文(第 2 條稅率、第 3 條代徵與繳納、第 4 條代徵人、第 8 條代徵獎金、第 9 條之 1 與第 10 條罰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78 (HTTP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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